錦龍股份原董事長楊志茂巨額行賄被訴幕后

因陷股權合法性漩渦,東莞證券IP O折戟,東莞上市企業錦龍股份上周連續遭遇3個跌停,東莞控股也未能幸免。東莞這兩家企業遭遇此劫,與反腐的深入不無關系。這幾年來,在中央反腐風暴下,各種權力尋租導致的腐敗問題浮出水面,尤其在金融領域,今年尤為猛烈。
業界認為,今年對保監會項俊波、銀監會楊家才的查辦,標志著金融反腐的發端,隨著金融反腐推進,預計將有更多金融系統及其他經濟領域高層被審查。
作為改革開放前沿陣地的東莞,這幾年來,反腐風暴之下,各種因為權力尋租帶來的腐敗問題也逐漸浮出水面。最近的錦龍股份原法定代表人楊志茂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6411萬元案件,再次將錦龍股份推上風口浪尖。事實上,腐敗的發生原因多樣,最重要的一個根源就是不當的政商關系。南都記者梳理了近期被卷入反腐風暴中的東莞兩家企業,試圖探討尋求建立風清氣正的新型政商關系的新路徑。
錦龍股份
遭遇“黑天鵝”事件始末
原董事長被起訴 股票暴跌
東莞上市企業錦龍股份成為上周A股市場最慘藍籌,短短三個交易日暴跌27%,蒸發市值49億。造成暴跌的原因是,5月2日晚間,錦龍股份發布公告稱,因公司涉嫌單位行賄一案,參股公司東莞證券IP O于近日宣告中止審查。
5月4日,錦龍股份發布公告,楊志茂涉嫌單位行賄一案的辯護人于2017年5月3日簽收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南寧鐵路運輸分院起訴書》(下稱《起訴書》),《起訴書》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董事長楊志茂為使錦龍股份在收購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事項中得到關照和幫助,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人民幣6411萬元。截至目前,錦龍股份未收到針對公司的起訴書。
事實上,錦龍股份并非孤例。今年以來,中央加大對金融領域的反腐力度,保監會項俊波和銀監會楊家才相繼被查,還有發審委員馮小樹的落馬,與之有牽連的上市企業也紛紛遭遇拋售。業界認為,這些人被查標志著金融反腐的發端,隨著金融反腐推進,預計將有更多金融系統及其他經濟領域高層被審查。
“金融領域最主要的銀行、保險、證券行業中,腐敗最嚴重的是證券業,因為證券業腐敗所產生的收益遠遠要大于保險業和銀行業”。中國人民大學反腐敗與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暉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在金融領域,如果要循序漸進打擊腐敗的話,證券業的腐敗應該作為首先打擊的重點。這也是目前金融反腐的側重點。
收購東莞證券股權合法性存疑
東莞證券IP O中止,錦龍股份遭遇暴跌,東莞控股也未能幸免。這一切的遭遇都源于錦龍股份一年內收購40%東莞證券股權是否合法的問題。公眾對于《起訴書》當中提及的“收購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事項”充滿好奇,這一場收購曾被業界稱為“民資與國資的控制權爭奪戰”。
根據錦龍股份2 0 0 7年到2009年發布的公告顯示,楊志茂采用大迂回包抄方式,從多家東莞證券的原股東手中獲得股權,此前東莞證券的股權結構為,東莞市財信發展有限公司20 %,東莞市城信電腦開發服務有限公司20 %,東莞市金銀珠寶實業公司20%,東莞市東糖實業集團15 .6%,東莞市金源實業發展公司15 .4%,中國匯富控股有限公司5%,東莞西湖大酒店4%。
收購始于2007年6月,錦龍股份從西湖大酒店手上以1 .90元/股獲得4%的股權,支付4180萬元。
20 0 7年12月7日,錦龍股份與中國匯富控股有限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合同,收購匯富公司持有的東莞證券5%股權,收購價格確定2 .12元/股,作價5825萬元。
2007年12月11日,錦龍股份經東莞市產權交易中心掛牌公開轉讓程序,獲得東莞市金銀珠寶實業公司所持有的東莞證券20%股權,以3 .42元/股,作價37620萬元。
2008年12月15日,東糖實業將其持有的東莞證券有限11%股權以3 .42元/股,作價20691萬元轉讓給錦龍股份。
至此,錦龍股份共持有東莞證券40%的股權,所收購的東莞證券40%股權于2009年6月12日過戶至錦龍股份名下。
根據東莞證券預披露文件,楊志茂通過錦龍股份的40%,新世紀科教的4 .6%持有東莞證券合計44 .6%的股權,東莞市國資委通過東莞控股、金控集團、金信發展間接控制東莞證券55 .40%的股份,為東莞證券的實際控制人。
公開掛牌交易 竟無對手競拍
如同上述所言,這是一場“民資與國資的控制權爭奪戰”,收購時硝煙四起。尤其以收購金銀珠寶和城信電腦開發兩個20 %東莞證券股權兩事項為首。
南都記者通過翻閱整理相關公告及公開信息了解到,2007年6月,錦龍股份已與東莞市城信電腦開發服務有限公司和東莞市金銀珠寶實業公司分別簽訂了《股權轉讓意向書》,擬受讓上述兩公司持有的東莞證券各20%的股權,尚未商定股權轉讓價款,未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合同。
形勢隨后發生改變,10月18日,金銀珠寶實業公司將東莞證券20%股權進入產權交易市場掛牌。不過,對受讓方設定了諸多條件。
簡單來說,這是一場沒有競爭者的競拍,競拍條件設置關鍵一條,“注冊地在東莞市的上市公司,或者注冊地雖不在東莞市但由注冊地在東莞市的企業控股,且同意受讓股權后將公司注冊地遷至東莞市的上市公司。”
細數2007年東莞本土上市公司,錦龍股份、東莞控股、生益科技等6家,根據當年公開報道,至掛牌截止日,參與競拍的只有錦龍股份一家。最終錦龍股份以起拍底價將東莞證券20%的股權收入囊中,3 .42元/股,作價37620萬元。
2009年8月6日,錦龍股份公告,從清遠將注冊地址更改為東莞,很重要一部分原因就是為了滿足上述設定的競拍條件。
不過,錦龍股份在收購東莞市城信電腦開發服務有限公司的20%東莞證券股權就沒有“柳暗花明”。
2007年11月14日,東莞市城信電腦開發服務有限公司函告錦龍股份,城信電腦公司因其自身原因,已不能向錦龍股份轉讓其持有的東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20%股權。
2008年4月,城信電腦與東莞控股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約定城信電腦將其持有的東莞證券有限20 %股權以3 .42元/股,作價37620萬元轉讓給東莞控股。
當時東莞控股給出的解釋是,“城信電腦原擬以其所持有東莞證券有限20%股權抵償所欠東莞銀行貸款本息,但因該抵債行為不符合相關規定未能履行,轉而將所持有東莞證券有限20%的股權轉讓給東莞控股,清償所欠東莞銀行債務”。
股東涉嫌行賄 東莞證券IP O折戟
關于東莞證券這一場股權之爭,以2014年股改正式完成暫時落下帷幕。2015年1月,東莞證券輔導備案登記正式獲得監管部門受理。2015年6月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東莞證券IP O申報材料。
如今因錦龍股份涉嫌單位行賄,奔跑在IP O沖刺路上的東莞證券按下“暫停鍵”,主動申請中止IP O,等待案件不確定因素的過去。受影響的還有錦龍股份的另外兩個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被連累的還有東莞證券的另一股東上市公司東莞控股(持東莞證券20%股權),5月3日鎖死跌停板,5月4日低開6個點。
“黑天鵝”降臨,買了兩股票的小散可以說是最大的被殃及者,散戶想割肉賣都賣不出去,于是有股民問,若因上市公司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原因導致股民受損,則違規的上市公司能否予賠償。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而一旦腐敗出現,風險遠超可控范圍,被波及的范圍也遠超想象,錦龍股份僅僅是其中一個案例。
勤上股份
贈官員干股 獲巨額科技扶持資金
上市前賄送35萬原始股
遭遇不測的并不只是錦龍股份和東莞控股,東莞的另外一家上市企業勤上股份(原名勤上光電)年報變臉和重組失利,復牌跌停,股東及實控人質押股票接近平倉線,4月26日緊急停牌,套在里面的股民不比錦龍股份和東莞控股的股民好過。
這也是一家命運多舛的上市企業,在此之前也曾因為廣東省科技廳原廳長李興華落馬而成為焦點。2015年1月,廣東省科技廳原廳長李興華被控受賄4000萬的案件在深圳受審,其中東莞本土上市公司勤上股份牽涉其中。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原董事長李旭亮被指向李興華賄送35萬股勤上股份股票;作為回報,公司獲超過4000萬元的科技專項資金。
根據《李興華受賄二審刑事裁定書》披露,2007年至2013年,李興華利用擔任省科學技術廳廳長、黨組書記職務上的便利,在科技系統會議和公共場合對勤上光電公司點名肯定等方式,提高勤上光電公司知名度和影響力,并主持通過召開黨組會議對相關項目資金下撥進行決策和把關的方式,審議通過勤上光電公司向科技廳申請的多個科技扶持項目,幫助勤上光電公司共獲得科技扶持資金4245萬元。而在此期間,李興華收受李旭亮賄送的勤上光電公司35萬股股份(價值人民幣105萬元)、廣東晶湛公司33 .3333%的股份(價值人民幣350萬元)及現金人民幣70萬元。
具體說來,2007年12月,勤上光電公司準備上市,李旭亮將35萬原始股(每股轉讓價3元,共價值105萬元)送給李興華,李興華授意將股份登記在其侄子張博名下。2012年底,李興華交待張博將股票賣出,得款500多萬元。2012年底開始,科技系統部分干部違法違紀問題被紀檢部門和檢察機關查處,李興華擔心問題暴露,交待張博補交由李旭亮墊付的勤上光電公司股價款105萬元。
上市后獲政府補助逾4000萬
李興華在接受審訊時坦言,企業、特別處于初創期的高科技企業,都希望得到科技廳的資金扶持、政策支持以及信息方面的指導。這類企業的老板最常采用的行賄方式就是給科技廳領導送干股,這既可以借此綁定利益,獲得長期的支持和關照,把企業做大,又不用當下付出代價。
根據勤上股份的年報梳理,上市之前的2008年至2010年所獲政府補助分別為3486萬元、3733.70萬元和2246.78萬元。上市后的2011-2012年,勤上光電所獲政府補助分別為2952.32萬元和1801.22萬元。
最終法院根據李興華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一審判決:李興華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名下房產一套依法予以沒收;扣押在案的行賄人李旭亮現金人民幣525萬元等,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毛昭暉強調,資金越集中的領域,腐敗的風險越大,金融實際上是資金總量最大的一個領域。作為資金密集性行業,具有排他性和壟斷性,監管者對被監管者收益具有絕對的影響力,被監管者更具有收買俘獲監管者的強烈動機,甚至運用龐大的經濟力量來影響金融領域的政治權力,甚至成為政治權力本身。
觀點
企業家應從和官員拉關系、搞圈子的“畸形心態”中擺脫出來
由上述典型個案可以看出,腐敗的發生原因多樣,最重要的一個根源就是不當的政商關系。民無商不活,國無商不興。著名中國問題專家、中國華南理工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席、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所長鄭永年撰文表示,建立在個人關系之上的政商關系容易腐敗,而建立在政府和企業界兩個實體之間的關系才能更陽光透明。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經濟系教授林江表示,新型的政商關系包括“清”、“親”,他將“清”放在第一位,企業家通過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去的利益,危害極大,破壞市場規則,毒化社會風氣,更可怕的是如果行為不被制止,營商環境會進一步惡化。“親”放在第二位,政府應給給予企業適當的支持,目前外界經濟環境復雜,單靠企業單打獨斗難以取勝,政府在這里可以扮演“引導”的角色,以廣東為例,目前不少企業對轉型升級比較迷茫,政府可以通過信息傳遞,全局把握的情況下,打破信息不平衡幫助企業成長。
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的博士研究生陳科霖就認為,隨著反腐深入,出現“不吃、不拿、也不干”情況,政商關系走向另一個極端,官員與企業之間如同隔著玻璃門,企業發展得不到正當的支持和服務。
去年4月22日,廣東省委、省政府批準同意《省紀委省監察廳關于推動構建新型政商關系的若干意見(試行)》印發實施。該《意見》列出了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給政商交往提供一張“明白紙”。目的是推動全社會逐漸形成“為官發財兩條道”、政商交往“有交集不搞交換、有交往不搞交易”的共識,促進了政府職能轉變。《意見》出臺后,東莞市也印發了《開展“親企清政”工程促進非公經濟發展實施方案》,制訂36條具體措施,打造親企助企、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
日前馬云出席公開活動,從一個企業家的角度闡述,堅持新型政商關系,就是要堅持不行賄、不欠薪、不逃稅、不侵權。“四不”觀點被企業家所熱議,被認為是企業家的基本精神。
而“四不”的實現有賴于一系列條件作為基礎。正如馬云所述,包括社會法制、市場經濟體制的健全,商人的自信和對自身價值的認同,從而構筑新型政商關系的理想模式—————“政府和企業應該相互尊重,政府要做好政府的事,企業就要把就業做好,納稅做好,把員工的生活照顧好,把客戶照顧好”。
也就是說,企業家們應從和官員拉關系、搞圈子的“畸形心態”中擺脫出來,把發展的精力放在科研和創新上,積聚實力、壯大自身才是企業做大做強的正途。(統籌:南都記者 嚴鏵 采寫:南都記者 梁錦弟 劉輝龍)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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