淶源縣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先施工后招標涉嫌違規
易地扶貧搬遷是讓貧困戶搬出“窮窩窩”,換個說法,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大舉措。為此,國家、省、市等籌集撥付了專項資金,用于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工程建設。其費用要求專款專用,嚴格審查、審計。而河北省淶源縣竟在沒有履行項目工程建設招投標等相關手續的前提下,將工程發包給施工單位,致使工程質量及專項資金缺乏有效監管。
據一位建筑施工的業內人士向本刊反映:2017年4月17日,看到淶源縣發布淶源縣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南道神、塔崖驛安置片區)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后,便立即趕到淶源縣了解情況,準備投標手續。但是,事實情況并非像淶源縣招標公告那樣,該工程在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之前,早就有施工單位入場進行施工建設了,有的部分工程已接近尾聲。
并且該項目在相關網站查詢得知,2017年4月17日,淶源縣發布了《淶源縣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南道神、塔崖驛安置片區)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同時還發布了《淶源縣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南道神、塔崖驛安置片區)地基檢測招標公告》、《淶源縣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南道神、塔崖驛安置片區)勘察招標公告》和《淶源縣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南道神、塔崖驛安置片區)監理招標公告》。
經記者了解得知;《淶源縣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南道神、塔崖驛安置片區)地基檢測》,中標時間為2017年5月9日,公示期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11日。《淶源縣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南道神、塔崖驛安置片區)設計施工總承包第二標段開標時間為2017年5月10日,公示時間截止于2017年5月12日。
記者同時查詢到縣內其它工程項目招標文件,中標時間均在2017年5月份,而本刊記者了解到各項工程開工日期,均早于招標日期。
記者來到淶源縣銀坊鎮南道神安置區,記者在易地扶貧搬遷工程項目現場看到,數十棟二層樓房赫然屹立于山體間,現場的幾名工人正在做地下污水管網建設,工程已接近尾聲。其建設單位為保定東興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與此同時,銀坊鎮南溝安置區的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房主體均已建成,現場卻沒有任何施工單位信息。
銀坊鎮政府邵鎮長告訴記者,南溝安置區屬于淶源縣第二批易地扶貧搬遷項目,于今年三月份破土動工。
記者又來到淶源縣塔崖驛安置區,該區的易地扶貧搬遷工程也早已封頂,為多層建筑,施工單位為保定建業集團。
另外,記者還了解到淶源縣狼牙口安置區的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房主體已完工,現在進入內裝階段。而該安置區項目的相關招標信息于2017年11月14日發布。就在當天,銀坊鎮南溝安置區作為淶源縣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第二批的第二期、其土地測量、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監理、節能檢測等招標公告一起發布。
針對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建設是否可以先建設后招標?先建后招能否保證工程質量?項目資金能否得到有效使用及監管?記者帶著這些問題,來到淶源縣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指揮部采訪。該指揮部的負責人,淶源縣發改局徐局長卻對記者避而不見。在記者一再要求采訪下,一名鄧姓工作人員拿出一份編號為冀扶(2017)3號關于印發《河北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2017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工作人員特意指出該通知第十九條,完善土地扶貧機制,提高用地審批效率,對急需開工建設的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建設用地,可以先用地后報批。
然而在采訪到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等虛假招標問題時,該工作人員均以不清楚、不知道予以答復,并拒絕了記者的采訪。
在國有工程施工建設等方面,國家有著多項法律法規,旨在保障工程質量,讓百姓住上放心房。同時,也在嚴格控制國有專項資金使用與管理,預防腐敗現象發生。淶源縣如此粗放發包民生工程建設后,再補辦相關手續、證件,并且還虛假招標的行為,實在令人費解!【劉萍】
本刊將對此事繼續關注!
來源:祖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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