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閩侯代檢察長:“‘閩侯e+’我不了解,我又不是學這個專業的
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30日訊 (記者 李萬祥) 當前,在政法系統推進新媒體如火如荼中,有的做得風生水起,有的則是大起大落。近日,福建省閩侯縣人民檢察院的微信公眾號在檢察院系統新媒體影響力排行榜中跌至末尾,可在此之前“閩侯檢察”曾一度遙遙領先。為何?記者進行了相關走訪。
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到,2015年底為充分發揮科學技術對檢察工作的支撐、推動和引領作用,全面推動檢察工作科學發展順應新技術變革,以科學技術推動檢察工作創新發展的重要舉措,閩侯縣檢察院率先設立信息化項目“檢察e+”,響應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號召。據悉,這在福建全省檢察院是第一家立項開展信息化工作的檢察院。
2016年4月5日福州夢諾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夢諾信科技”)通過政府公開招投標方式承接了閩侯縣e+項目,標的XFZB-2016-12-1號(批復號:2016侯財采計[019-1]號)。按照合同約定,閩侯檢察院在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額的30%,此部分款項已按合同要求支付。然而,接下來的局面讓這家民營企業陷入了無邊的討價還價過程中。
據了解,按照雙方合同,設備入場、軟件平臺建設并調試完畢后7個工作日內,閩侯縣檢察院要給付夢諾信科技入場設備及軟件平臺總額的70%。當該企業于2016年7月便將發票遞交給閩侯縣人民檢察院,卻是多次溝通付款事宜無果。在軟件平臺正常運行1個月后7個工作日內付至入場設備及軟件平臺總額的90%,此部分款項因上一周期款項未結而擱置。項目最終驗收后7個工作日內付至入場設備及軟件平臺總額的95%,余款保質期滿一年后7個工作日內付清,此部分款項因相同原因被擱置。
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為何在閩侯檢察院遲遲難以實現?
從2016年7月份閩侯縣檢察院更換檢察長,由黃兆茀擔任閩侯縣檢察院代檢察長之后,該檢察長上任第一件事,就是發表《“五個進一步”破題開局》,然而,這“破”字竟然就首先落到了否定“閩侯e+”項目上。該文章見閩侯縣檢察院微信公眾號第一百五十期。
夢諾信公司的負責人對記者說:“自從黃檢上任后,對信息化項目“檢察e+”是能推就推,能賴就賴,一會要求開會研究、一會要求軟件出具檢測報告(出具檢測報告不在標書及合同要求范圍)、我們拿到了國家軟件檢測報告之后又說要開協調會、開完協調會又說他不懂軟件要聽監理方意見、等監理報告按監理報告來,現在監理報告也出來了,軟件檢測報告也通過了,協調會也開了,現在又說全都不算,要再開會研究,讓等著。”
據了解,在夢諾信科技多次要求催促下,協調會于2016年8月23日由閩侯縣人民檢察院、監理方和夢諾信公司三方在閩侯縣人民檢察院召開。
據知情人士透露,會上明確指出分級保護政策是不可抗力,非檢察院及夢諾信公司因素造成,因此雙方無責。會上還明確規定監理方按照標書及合同要求負責驗收,因分級保護政策造成的2個平臺不能接入檢察院內網及高檢和省檢數據對接的問題,待后期條件成熟后,由夢諾信公司協助配合完成接入。
“年關將至,夢諾信公司背負巨額外債,現在連給工人發工資的錢都沒有了,耗不起啊!”夢諾信公司負責人說。
最高檢要求全面扎實推進電子檢務工程建設,以信息化助推檢察工作規范化現代化。然而,記者了解到的情況是,新任福建閩侯代檢察長黃兆茀居然反其道行之,將建設好的檢察信息化項目擱置,聲稱自己不懂軟件,看不懂監理報告和軟件檢測報告;今年“兩高”報告共同特點就是把對非公經濟的平等保護放到一個很重要的位置,而這位代檢察長卻“以身試錯”,否定黨組會、協調會等決定,故意拖欠非公企業項目款,致使非公企業瀕臨倒閉。
在一份錄音中,閩侯縣代檢察長黃兆茀對夢諾信公司負責人說道:
“你們符合標書要求,責任我來承擔?我又沒有參與進去,閩侯e+情況我不了解,我又不是學這個專業的!”
“我們電梯換了6個月了還沒換好呢,監理報告才兩個月了,還沒看呢,我也看不懂。”
“你們該怎么來怎么來,我最好希望這個事情搞的由領導拍板,我不要拍板!”
令人不解的是,促進檢察信息化建設、開展科技強檢、檢務公開,是需要檢察長是學計算機出身?作為基層檢察院的黨政一把手,卻要推諉給上級院?是貴院做信息化還是上級院做信息化?閩侯檢察院級級推諉,不負責任、不作為、懶政庸政的丑態暴露無遺。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2016年7月召開的第十四次全國檢察工作會議上提出“檢察公共關系建設”的全新概念,并明確要求加強檢察新媒體標準化規范化建設,促進資源共享和聯通互動。
信息化助推檢察工作規范化現代化。據悉,檢察e+項目可將檢察工作全方位立體的展現出來,方便提高檢查人員在工作中的規范性和統一性,有效提高異地提訊的工作效率和接訪活動的規范性,將全部檢察工作進行痕跡化管理,加強檢察機關對一線執法的監督力度,使其更好地服務社會。